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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美國生物燃料發展的核心驅動力——可再生能源證書RINs

       

      導 讀

       

      發展先進生物燃料,是世界各國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交通領域占比的重要戰略性舉措。近年來,我國在發展先進生物燃料產業方面,相對于美國,歐盟,巴西等國家還有較大差距,整體發展不及預期。在美國,可再生能源證書(RINs)對美國生物燃料的發展和推廣起到了關鍵作用。為此,中國產業發展產業促進會生物質能產業分會對美國可再生能源證書(RINs)進行了系統研究,本文將對RINs的產生、使用及相應的市場交易機制進行系統分析,供大家參考。

       

      01 背 景

       

      美國環保署(EPA)制定了一個由義務方和可再生能源生產商組成的貿易和執行計劃。義務方是汽油或柴油的煉油商和進口商,他們被要求在運輸燃料中摻入可再生燃料,或通過獲得稱為RINs的信用證書來履行EPA規定的數量義務—可再生能源義務(RVOs)。義務方應在履約年度結束前證明其符合該計劃,也可靈活的將履約赤字帶入下一年度,但該赤字必須在延長年度結束前補齊。

      圖1 RIN信用證書交易流程
      美國環保署(EPA)制定RFS2的目的是允許將廢物轉化為各種燃料,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其低碳燃料供應。這些低碳燃料可以是氣體、液體或電力形式。各種類型的廢棄物,如糞便、食物垃圾和污泥,都可以通過氣化和厭氧消化等技術轉化為可再生燃料。

      02 什么是RIN

       

      為了增加運輸燃料中可再生能源的使用,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RFS1)創建了可再生燃料標準(RFS),并于2007年修訂(RFS2)。RFS由美國環保署(EPA)管理,使用可再生能源證書(RINs)和可再生能源義務(RVOs)作為管理工具。RVOs是汽油或柴油的煉油商和進口商(義務方)在運輸燃料摻入可再生能源的數量目標,而RINs在證明他們履約年度RVO的方式上提供了靈活性。

      RINs是美國環保署(EPA)用來跟蹤和執行美國RFS規定的可再生燃料任務的信用證書,其本質上是混合到美國汽油和柴油池中各個批次可再生燃料的記錄。RINs在制造一批可再生燃料時產生,每批燃料都有一個獨特的識別號碼(因此得名)。在美國,當可再生燃料被混合到汽油或柴油中,RINs就可以作為信用證書使用(也可釋放)。一旦釋放,RINs就可以進行交易。

      美國的煉油商和燃料進口商被要求每年根據他們向美國市場供應的汽油和柴油的數量向美國環保署(EPA)提供相應的RINs。他們主要通過從混配商那里購買燃料混合時釋放的RINs來獲得足夠的RINs。

      美國環保署(EPA)根據對美國燃料需求的預估和可再生能源使用占需求份額的目標來確定每年的RIN義務。該義務以煉油商和進口商提供的每加侖燃料所需的RIN數量公布。

      每一加侖燃料所需的RIN有四種不同類型。

      可再生燃料RIN(D6):這種是最基本的RINs,具有最高的義務數量要求。這種RIN是通過將玉米乙醇摻入汽油產生的。

      先進生物燃料RIN(D5):這種RINs是通過將甘蔗乙醇、生物丁醇或生物石腦油與汽油混合產生的。

      生物柴油RIN(D4):這種RINs是通過將大豆油、菜籽油、廢油或動物脂肪經處理后與柴油混合產生的。

      纖維素生物燃料RIN(D3):這些RINs是通過將由纖維素材料(如玉米秸稈、木屑、芒草、沼氣)制成的乙醇與汽油混合產生的。

      這四種RIN類型是嵌套的,也就是說,較高級的RINs可以抵消較低級的RINs要求。其中,D3可計入D5和D6,D4可計入D5和D6,D5可計入D6。

      03 RIN證書如何運作

       

      誰購買RIN證書?

      法規概述了以下類型的RIN市場參與者:

      1. 義務方(汽油或柴油的煉油商和進口商);
      2. 可再生燃料出口商;
      3. 可再生燃料生產商;

      4. 注冊的RIN市場參與者。

      參與者包括美國國內和國外的公司。一個公司可能屬于一個或多個類別,并且可以根據他們的貿易或商業活動,每年都有變化。

      RINs被用來跟蹤生物柴油和其他可再生燃料的生產、使用和交易,這是美國環保署(EPA)在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和2007年能源獨立和安全法案之后實施的可再生燃料標準的要求。

      追蹤生物燃料的能力至關重要,因為它使監管機構能夠執行年度配額,規定在美國消費的汽車燃料總量中,生物燃料與化石燃料混合的比例必須達到多少。

      通過義務方(石油相關的燃料商)定期提交給美國環保署(EPA)的RINs對美國使用的生物燃料混合石油燃料數量進行準確表述。

      注冊RINs信用額度

      要注冊RFS并為生產或進口的燃料獲得RINs信用,應審查RFS下的以下部分,以確保公司或進口商符合資格:

      §80.1401 - 可再生燃料和可再生生物質的定義。
      §80.1426 - 批準的燃料途徑。
      §80.1450 - 注冊要求。
      §80.1451 - 報告要求。
      §80.1454 - 記錄要求。

      §80.1464 - 證明參與要求。

      美國環保署(EPA)通過注冊流程逐個評估,任何注冊產生RINs的公司必須提供必要的文件。這些文件包括原料類型、生物燃料途徑、生產過程和能源需求等。除此之外,所有可再生燃料和外國乙醇生產商需要提交獨立的第三方工程審查(ER)報告。

      質量保證計劃(QAP)用于定義標準和流程,以確保和驗證數據在整個數據生命周期內滿足特定的數據質量目標。

      根據法律規定,美國環保署(EPA)必須在每年11月30日前發布最終的可再生能源義務。為了滿足這一期限,通常會在六月左右發布相關內容提案。

      RINs交易

      RINs以兩種形式進行交易。

      第一種是分配的RINs,它與可再生燃料直接相關,購買者同時獲得可再生燃料和RINs。

      第二種是分離的RINs,它與生產的可再生燃料分離,并單獨進行交易。

      可再生燃料生產商產生RINs,市場參與者進行RINs交易,義務方為遵守年度RVO而購買和提交RINs。

      美國環保署(EPA)使用以下物理格式來確定在美國生產或進口到美國的每一加侖可再生燃料的RIN:

      RIN格式

       
      KYYYYCCCCFFFFFBBBBBRRDSSSSSSSSEEEEEEEE
      - K: 標明RIN是否附在加侖上.
      - YYYY: 生產年份.
      - CCCC: 公司 ID. 
      - FFFFF: 工廠設施 ID. 
      - BBBBB: 批次號. 
      - RR: 生物燃料等量價值.
      - D: 可再生燃料類別. 
      - SSSSSSSS: 生物燃料批次的起始編號.

      - EEEEEEEE: 生物燃料批次的結束編號.

      RR值是根據每種可再生燃料的能量含量和可再生含量與燃料乙醇的比較得出的。

      乙醇的等量價值(EV)為1,而生物柴油由于其能量含量高,當量值為1.5。

      RR代碼是EV乘以10,所以乙醇的RR代碼是10,生物柴油的RR代碼是15。根據RFS的規定,兩個生物柴油RINs可以代替三個乙醇RINs。

      根據《清潔空氣法》的定義,纖維素生物燃料是通過纖維素、半纖維素或木質素制備的可再生燃料,其生命周期溫室氣體排放量比基準排放量減少60%以上。

      根據美國環保署EPA規定的年度RVO,纖維素RINs(纖維素燃料和纖維素柴油)的價值最高,其次是生物柴油、先進生物燃料和一般可再生燃料。

      年度RVO迫使義務方從有助于大幅減少溫室氣體(GHG)排放的燃料類別中獲得特定比例的RINs,比如先進燃料和纖維素燃料。

      近年來,美國環保署(EPA)規定的纖維素燃料數量要求高于產生的數量,這導致了纖維素豁免證書(CWC)的產生。CWC可與先進燃料RIN一起使用,以滿足年度的纖維素燃料義務(D5+CWC=D3)。

      CWC的價格每年由美國環保署(EPA)報告,其價值是25美分或(3-P)美元(P=12個月的汽油整體銷售價格的平均值),以較大者為準。CWCs應在產生的同一年內使用,而多余的RINs可以在下一年使用,但僅可用于年度需求的20%。

      CWC的值很重要,因為它是D5-D3 RINs價格的上限。纖維素RINs和CWC可以用來確定基于市場的生物燃料價格,這對纖維素燃料生產商也是巨大激勵因素。

      根據RFS的新規則,通過調整后纖維素含量超過75%的原料產生的生物燃料,允許申請100%的纖維素RINs。通過調整后的纖維素含量低于75%的原料產生的燃料將只按調整后的纖維素含量的比例獲得RINs。

      通過美國環保署(EPA)還批準了纖維素生物燃料(D3或D7)類別下的其他生物燃料獲取途徑。這些途徑包括從垃圾填埋場、城市固體廢物、農業廢物和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壓縮天然氣(CNG)和液化天然氣(LNG)。

      對于用未經D3或D7編碼批準的、纖維素含量低的(一年生覆蓋作物)或混合原料(D3和D7批準的原料與未經批準的原料混合)生產的生物燃料,纖維素RIN將只分配給原料中經過調整的纖維素部分,這就需要對原料的化學成分進行準確分析。

      調整后的纖維素含量是以無灰干重為基準的纖維素、半纖維素和木質素的總百分比。通過美國環保署(EPA)規定的生物質分析方法來分析原料的成分,并仔細分析原料中的木質纖維素成分、淀粉、游離糖和萃取物,準確測定每種成分的百分比。由于每種原料的結構基質不同,這需要化學分析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對各種類型原料的了解,對提取、分解及分析方法進行微調以得到準確的結果。

      美國環保署(EPA)審核的交易系統(EMTS)是一個記錄所有涉及RINs交易的數據庫。

      • 各方在EMTS之外簽訂貿易協議
      • 然后每個貿易伙伴在EMTS中輸入單獨的記錄(買/賣)。
      • EMTS對交易進行匹配;如果QAP檢查通過,RIN將在賬戶之間轉移
      • 公司按D-code和RIN年份(通常稱為"年份",或產生RIN的年份)維護RIN賬戶。義務方和出口商根據其RVO提交RINs,以遵守規定。
      • 義務方通常只在履約年度結束后(或在3月31日前)清退RINs
      • 出口商必須在出口發生后一個月內為履約而提交RIN進行履約(這是2014年的最新變化)。

      未履約提交的RIN可以結轉到下一個履約年使用。RINs只適用于滿足當前履約年或下一個履約年的義務。例如,2012年的RINs只能用于2012年和2013年的履約年。此后,RINs過期不能再用于履約目的。

       

      圖2 RINs在EMTS的交易過程

      RINs價格

       
      請參考以下網站,跟蹤交易價格
      RIN Prices – Growth Energy (RIN價格-增長能源)
      RIN Trades and Price Information | US EPA

      (RIN交易和價格信息|美國環保署)

      縮寫

      EPA : 美國環保署
      RFS : 可再生燃料標準
      RVO : 可再生數量義務
      RIN : 可再生能源證書
      ER : 工程審查
      QAP : 質量保證計劃
      GHG : 溫室氣體
      CWC : 纖維素豁免證書

       

       

      本文作者/翻譯:

      王弢-加拿大Quadrogen(跨氫)公司中國市場代表

      付春陽-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生物質能產業分會 產業研究部研究員

      王樂樂-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生物質能產業分會 產業研究部主任
       

      聯系方式:

      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生物質能產業分會產業研究部
      電話:010 - 68528159
      郵箱:swznyj@163.com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生物質能產業分會 產業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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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建時間:2022-10-25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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